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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贪污腐败管理制度公示

2025-09-05

江西永兴特钢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

禁止贪污腐败管理制度

1、目的

为了确保公司的廉洁经营和健康发展,维护职工的权益,防备和打击贪污腐败行为,特订立本制度

2、适用范围

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全部职工,无论其职位层级或工作性质。 

3、贪污腐败的定义

贪污腐败是指任何企图取得职权或资源的职工通过非法手段,包含但不限于贿赂、受贿、挪用公款等手段,谋取私利或滥用职权的行为。

4、禁止的行为

本公司对贪污腐败行为持零容忍态度,对一经查实的贪污腐败行为将依法严厉处理,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:

①.职工在工作中通过索取、收受他人财物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特殊待遇或私利。

②.职工利用职务之便,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泄露公司机密、商业秘密或以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。

③.职工虚报、隐瞒、窜改或有意破坏与业务有关的信息、数据,有意误导上级、同事或客户。

④.职工将公司资金挪用或转移至个人或他人账户,擅自处理公司资产或滥用职权。

⑤.职工以任何形式贿赂或受贿,接受他人邀请供应费用或福利以影响本身在工作中的推断或决策。

⑥.职工与供应商、客户等相关方勾结,禁止职工与供应商、客户等存在利益冲突,违反相关规定采取欺诈、偷漏税等违法行为。

⑦.职工有意损坏公司设备、损毁文件资料或删除紧要数据,利用职权进行个人攫取资源或向他人索要财物。

⑧.职工在离职或调离前,将业务机密和公司资料带离公司或供应给他人。

5、违反规定的后果

5.1违反本制度规定的,将受到公司的纪律处分,包含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、降职、停职、辞退等。

5.2违反本制度规定的,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
6、监督执纪

6.1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,设立特地机构或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执纪工作,加强对贪污腐败行为的监督和管理。

6.2公司建立举报制度,为职工供应安全、便捷的举报渠道,确保对举报行为的及时处理和保密。

6.3公司建立财务审计、内部审计等制度,对关键岗位和紧要环节进行专项审计,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查处。

6.4公司定期开展贪污腐败的风险评估,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控,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。

 

7、举报流程

7.1选择举报渠道

公司设立专门的举报渠道,如举报热线:0795-2025677、举报邮箱:yxxny@yongxingbxg.cn

7.2提交举报材料

举报人应尽可能提供详细的举报材料,包括腐败行为的具体时间、地点、涉及人员、事实经过及证据等。举报材料应以书面形式提交,如确需口头举报,应确保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后续调查。

7.3举报受理与调查

公司将设立专门的举报受理部门或指定专人负责举报的受理工作。受理部门在收到举报后,将及时对举报内容进行初步审查,判断其是否属于腐败行为,并决定是否启动调查程序。若决定启动调查程序,受理部门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深入调查,包括收集证据、询问相关人员等。调查过程中,应确保调查工作的公正、客观和保密性,避免对举报人或被调查人造成不必要的困扰或损害。

7.4处理与反馈

①.根据调查结果,公司将对涉及的腐败行为进行严肃处理,包括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、经济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等。

②.对于举报人的举报行为,公司将给予充分的肯定和保护,确保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

③.受理部门将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结果,让举报人了解举报的进展情况和最终处理结果。

8、附则

8.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对之前已发生的贪污腐败行为,依照本制度进行处理。

8.2 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,并有权对其进行修订和增补。 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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